2017年
清城区政协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城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清城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清城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城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政协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
政协清远市清城区委员会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一)办公室;(二)提案与文史工作委员会;(三)组织联络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编内人员数9名(其中副处级2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4名、中级工1名)、退休人员3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4名、副科级3名)。
第二部分 清城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区政协办部门预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4.26万元,比上年减少12.3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预算234.26万元,比上年减少12.34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0.7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3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4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0,会议费0,福利费0,日常维修费0,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办公用房水电费0,办公用房取暖费0,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303,007元。其他主要为银行存款。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区政协办公室集合实际公开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逐步推进绩效目标、绩效监控、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的公开。尝试选取部分党委政府重视,民众关注度高的项目,将其绩效情况与部门预决算信息一同公开,真正做到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本部门属于机关,不存在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属于机关,不存在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